我市18家企业入选
7月10日记者获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公布河南省“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3年版),我市18家企业入选其中。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有关规定,年能源消费量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企业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并实施动态调整。经各有关企业报送年度能源消费报告、各省辖市等发展改革部门初审,申报重点用能单位912家,经网上公示、企业确认、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核实,在2021年《关于公布河南省“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公布的名单中调出122家,调入197家,本次公布重点用能名单909家。商丘市入选其中的18家企业分别是商丘市义达热力有限公司、永城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神火发电有限公司、商丘市博森热力有限公司、中电(商丘)热电有限公司、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能民权热电有限公司等。
重点用能单位是指: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或者年煤炭消费量5000吨及以上的用能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省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指定将一定用能规模以上的单位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参照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管理。
根据此前发布的《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办法》,对于重点用能单位,将获得这些支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节能产品生产、节能技术改造等节能项目的信贷投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能效信贷工作中,对符合信贷条件,达到先进能效标准的固定资产和项目、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成绩突出的重点用能单位融资需求优先支持;对达不到能效国家标准的固定资产和项目融资需求,不予支持。
鼓励重点用能单位通过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实施能效提升项目。
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等对节能技术研究开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有关方面资金通过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投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改造。
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重点用能单位要认真执行《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建立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强化节能措施,加强能源消耗全过程管理。各地要按照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监察、统计、监测等。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各地重点项目投产和企业用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