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阳区的徐女士6月27日求助称:“听说我市职工医保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制度和实际缴费年限制度,两个制度要求的缴费年限不同。不知道在退休前,缴费年限应该符合哪个制度的要求。”
记者报告:家住睢阳区的徐女士,因为想了解职工医保缴费年限问题而向《鲁超帮办》求助。她说,听说我市职工医保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制度和实际缴费年限制度,两个制度要求的缴费年限不同。不知道在退休前,缴费年限应该符合哪个制度的要求。
“以前就业单位并不稳定,所以,我的职工医保是最近几年才开始缴纳的。”徐女士说,自己是一名“80后”,已经30多岁,再有10多年就能办理退休手续。她担心到了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职工医保没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而影响到以后的医保。
徐女士说,听说我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此外,还有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的要求,“到退休,我的职工医保缴费肯定可以超过10年,但可能达不到25年”。
接到徐女士求助后,记者咨询了商丘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商政〔2011〕85号)规定: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制度和实际缴费年限制度。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2000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视为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足额缴费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
“我市的职工医保制度是自2000年12月建立的,在此之前已经参加工作的,其工龄视为缴费年限,此后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该负责人说,徐女士没有在2000年前参加工作,无须考虑实际缴费年限相关规定涉及的视为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为25年即可,“如果到了退休年龄的时候,缴费年限没有达到最低25年的要求,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最低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