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驾驶伴你我 道路畅通更安全
近年来,随着人民素质的不断提高,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时越发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从侧面反映出城市居民整体出行素质的提升。
《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范:不得强行超车,不得随意变道、掉头、乱鸣笛;通过人行横道或者路口礼让行人;拥堵、缓行路段互相礼让,按顺序通行;主动让行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警车、校车;夜间会车时,主动关闭远光灯;不得从车窗内向外抛掷物品;通过积水路段,减速慢行,防止积水溅污他人;停车入位,有序停放。公交汽车、出租汽车、长(短)途客运汽车驾驶员应当保持车辆干净整洁,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拒载、抢道”。
连日来,记者通过对我市的多种机动车类型的驾驶员采访发现,《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机动车驾驶员在出行时更加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市民文明出行意识不断提升,文明交通风尚在我市蔚然成风。
“我们公交公司对于驾驶员文明用语不但有相关要求,而且可以通过车上的六个按钮发出语音提醒,分别是请给老年人让座、请保持车辆卫生、请向后门走、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请看管好自己的孩子、请看管好自己的物品等。”7月6日,我市88路公交车司机丁丽说,公交车不但向乘客提供公共出行服务,而且也是展现商丘形象的一个窗口,公司对于车辆干净整洁要求严格,每周二、周五在终点站由相关领导和监察科工作人员检查车辆卫生,此外不定时对公交车的内外卫生情况进行抽查。一些公交车上还安装有自动消毒装置,每趟车往返之后驾驶员会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及开窗通风(如上图)。
丁丽说,在她驾驶公交车7年时间里,感觉公交公司对于公交车司机的素质和各方面行车要求也越来越高,为群众的出行安全提供了保障。
市中心医院的救护车驾驶员武卫星说,他开救护车20多年了,行车时看到了市民的素质变化,“现在越来越多的司机给救护车主动让道,特别是在《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之后,哪怕堵车的时候司机也会主动让救护车先走,使得救护车抢救病人节省了许多时间。”
机动车驾驶员李孟冉是一位普通的市民,她说:“驾车经过斑马线或没有红绿灯路口时,我都会先减速看一下有没有行人,如果有行人就让行人先过。文明驾驶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出行过程中的交通事故的发生,也保障了驾驶员和市民的安全。”
家住示范区天泰福地小区的张自鑫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市广大机动车驾驶员驾车越来越遵章守法并且能够做到文明驾驶了。“多年前,还有一些人车窗抛物,现在已经很少见了。而且,夜晚在市区内,驾驶员乱用远光灯的情况也极少了。相信随着《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有更多的驾驶员能够主动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采访中,市民纷纷表示,文明驾驶是我们出行安全的一个重要保障。大家应该积极行动起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努力营造一个道路顺畅、交通和谐、出行文明平安的交通环境。
文\图 本报融媒体记者 鲁超 实习生 孙颂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