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市民李某于2016年5月,在A银行申请办理住房金融贷款,期限15年,等额本息付款方式。2018年9月,李某因个人原因修改了本人平时使用的手机号码,2019年,李某申请其他贷款时因征信不良被拒,李某到人民银行查询征信时才发现自己名下存在多次逾期记录。李某持征信记录到贷款银行查询时被告知,因未及时还款导致多次逾期,李某不满,称银行未及时通知还款时间及还款金额,要求修改征信记录。
处理情况:经调取住房贷款合同及贷款银行短信发放系统,查明李某征信逾期,均因个人疏忽未将其变动手机号码信息提交至贷款银行,贷款银行根据申请贷款时系统留存的手机号码每月准时发送还款提醒及逾期还款提示,贷款合同中明确说明贷款人、担保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法律后果由贷款方承担。经过核实,贷款经办人员在贷款流程中不存在过错。A银行积极与李某沟通,向其解释贷款合同中业务规定,最终李某表示理解。
案例启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个人征信成为银行评估贷款人的重要条件,信用记录同样也是您的第二张身份证,良好的征信记录,是您的终身财富。贷款合同是银行与贷款人之间签署的证明文件,也是保证贷款人权益的法律依据,任何情况下签署贷款文件时均需要严格核对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到侵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变更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要及时到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变更;按照还款日和还款金额来还款,宁可提前存入钱,多存入钱,也不要晚还、少还;不要用自己的名义帮任何人进行借款;不要养成有“宽限期”的想法,平时还款习惯要养好,最晚在还款日下午5时前将钱存入。如产生任何征信上的异议情况,应该到正规的银行网点咨询解决,不要相信其他许诺可消除逾期记录的非正规机构,谨防受骗。珍爱征信记录,维护诚信形象,做一名守时、守规的金融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