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三夏”时节,睢阳区人民法院近期妥善处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执行案件。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人因麦忙抢收无法按期到法院履行执行款的情况,执行干警驱车30公里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执行款,双方达成和解。
据悉,申请执行人贾某和被执行人皇甫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并订立婚约。2022年2月,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行婚礼,贾某先后向皇甫某支付彩礼18.8万元,以及见面礼、改口费等各项礼金,共计23.8万元。后因产生矛盾,双方开始分居。2022年4月,贾某向睢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返还彩礼等各项礼金共计249700元。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归还申请人各项礼金共计19万元,嫁妆归被执行人所有。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且贾某多次索要无果,遂向睢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释法悉理,并向其阐明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迫于压力,被执行人主动向法院联系,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同时也表示因为正值农忙时节,实在抽不开身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在了解当事人情况后,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带领申请人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皇甫某当场履行了欠款,双方达成和解。
至此,一起“彩礼”纠纷案件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