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正文

“河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公布 我市23个村(社区)入选

2023-06-12 23:33:11 京九晚报

  昨日,记者从商丘市司法局获悉,近日,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命名“河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命名303个村(社区)为“河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商丘共23个村(社区)上榜。

  我市被命名为“河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有梁园区平原街道办事处民西社区、梁园区孙福集乡小吴屯村、睢阳区闫集镇楚庙村、睢阳区李口镇前苗村、睢阳区宋城街道办事处维景社区、民权县人和镇黄集村、民权县绿洲街道办事处金谷源社区、民权县林七乡司庄村、睢县涧岗乡韩吉营村、睢县长岗镇北村、宁陵县柳河镇成楼村、宁陵县石桥镇孙迁村、柘城县浦东街道办事处大张村、柘城县陈青集镇王楼村、虞城县杜集镇史桥村、虞城县谷熟镇李苟庄村、夏邑县曹集乡彭楼村、夏邑县郭店镇王刘庄村、夏邑县太平镇太平西村、永城市陈集镇陈集村、永城市演集街道办事处陆楼村、永城市高庄镇张大厂村、永城市苗桥镇高楼村。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打造特色普法品牌,扩大村居法律顾问覆盖范围,着力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将“法治”融入乡村治理各环节,不断激活乡村治理的“法治细胞”。持续深入“四级同创、三级示范”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化管理,有效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下一步,商丘市司法局将持续加强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职能,在强化制度建设、创新考核方式、厚植法治文化等方面持续用力,不断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河南省法治乡村建设注入更多活力。

记者 鲁超 张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