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记者从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我市将于2023年10月举办商丘市第五届戏剧大赛暨戏剧展演活动。
据了解,本届大赛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提倡多样化,树立精品意识,努力推出更多更优秀的文艺作品,进一步增强我市舞台艺术作品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全市艺术事业繁荣发展。
参赛作品要求为2017年以后新创作、改编或移植的戏曲、话剧、音乐剧、儿童剧、杂技剧、课本剧等多种艺术形式的舞台艺术作品。鼓励原创作品和现实题材作品参赛。提倡参赛作品题材、风格、样式的多样化,凡在著作权及演出版权等方面有争议者,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成绩。已参加过省、市级以上戏剧大赛的作品不再参加本届比赛。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负责本辖区参赛文艺院团的参赛资格及参赛剧目的审核、初评、推荐和报送工作,市级艺术表演团体参赛资格及参赛剧目的审核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所有申报参赛剧目及主创、主要演员名单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各单位务必于6月30日前将参赛院团申报材料报送市文广旅局艺术科。
参赛单位范围为商丘市各县(市、区)国有艺术团体和民营艺术团体。
参赛文艺院团需具备如下条件:文化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近3年内未受到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行政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本届大赛分专业院团组、民营院团组两组进行比赛。根据申报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若干,择优推荐参加河南省戏剧大赛。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求,各参赛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提前作好参赛准备,以引领和丰富观众文化需求为导向,以艺术质量为生命,搞好创作和演出,认真做好成本预算和市场预测,不搞大制作,力求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