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侧记
“六一”前夕,虞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暨“未成年人综合履职体系化建设建言献策”活动。该院未检检察官持续深化综合履职,全面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履行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担当,紧贴未成年人法治需求和检察工作职责,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举办了检察开放日系列活动,用心开展综合履职宣传等工作,协同做深做实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工作。
座谈交流,携手共护成长
5月30日,该院举办座谈会,邀请虞城县人大、县政协、县教育局、县妇联、县民政局、团县委等相关部门代表及县第一实验小学师生代表参加了此次座谈活动。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如何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综合履职、着力推动未成年人全面保护工作走深走实纷纷建言献策。
会上,虞城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负责人乔羽首先向各单位座谈人员就未成年人综合履职制度的含义、制度设置的背景意义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常见罪名、典型案例对如何开展综合履职进行详细解读。与会代表高度评价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结合本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就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普法教育、宣传共建、救助共担、品牌共创、活动共赢等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县教体局关工委主任镐红梅表示,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广大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教育部门将积极与相关大学签约引入名校支教团队,一方面助力全县部分中小学师资能力提升,丰富文化支教内涵;一方面将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与传统文化支教活动融合创新,共同助力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的综合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全面提升,共同守护祖国未来的“法治晴空”。会上,镐红梅与检察院还就“控辍保学”,减少涉未成年人犯罪发生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达成一致共识。
县民政局儿童福利股股长高喜凌表示,该局将与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开展更深层次交流合作,继续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把特殊儿童群体关爱保护作为重点,共同聚焦服务管理,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健康成长。会上,她就检察机关正在办理的一起盗窃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救助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高喜凌表示,针对检察机关关于该案的办理意见和好的设想,回去后他们将组织人员认真研究,积极同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交流意见,共同将办理该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真实“画卷”展现于社会,回馈社会各界对特殊儿童群体的关爱。
县妇联副主席邓静表示,县妇联将积极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共同做好司法救助回访工作,努力将救助困难妇女儿童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做出亮点。会上,邓静重点就被人身伤害困境妇女、儿童的联合救助等相关问题展开深入交流、探讨。
会上,与会代表还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保护、家庭教育指导,特别是县域娱乐场所监督管理、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各单位就下一步建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跨部门协作机制达成初步共识。
亲临感受,邀请师生代表参观
5月30日,虞城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邀请县第一实验小学师生代表共15人,到该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并向学生发放了学习用品作为节日礼物。
在内容充实、氛围温馨的基地,虞城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向与会代表和师生们讲授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就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持续上升、家庭监护问题比较突出、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巨大等现实问题,着重结合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对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进行了讲解,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新体验。
与会代表与师生们表示,这次来到县人民检察院,近距离感受和了解到了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理念新、起步早、体系全,希望检察机关和学校一起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障工作,共促青少年法治素养的提升。
传递温度,关爱留守儿童
5月29日,虞城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走进偏远的稍岗镇河底小学,开展“把爱带回家——送法进校园 护航伴成长”留守儿童关爱活动。
该院检察干警通过课堂讲解、法治画册、游戏互动等方式,通俗易懂地向孩子们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勉励孩子们自尊、自爱、自信、自强,成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鼓励孩子们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增强明辨是非、自我保护、抵御社会不良影响的能力,敢于、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院干警还嘱咐老师们,要在生活和学习中多关心留守儿童的冷暖安危,重视他们的思想道德建设和人生观、是非观的树立,做好孩子们的引路人和保护者,切实解决外出务工父母的“后顾之忧”。
活动后,检察干警为学生发放了各类安全手册, 并重点向该校残疾儿童、特困儿童、留守儿童等40名学生发放了书包、彩笔、文具盒、铅笔等学习用品。
虞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东晓表示:“今后,我们将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要求为主线,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导,持续转变司法理念,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得更优更强更好,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