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回来了,正在街上买东西,你们快来吧。”5月24日上午,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刘某的电话后,快速将正在街上买东西的朱某拘传至法院。
2020年2月19日,周某、朱某夫妇因为生意需要,向刘某借款15万元,并出具借条。后来生意赔本,没有钱还款,周某将一辆二手车抵押给刘某。后经刘某多次催要欠款,二人还了2万元后,余款一直没有偿还,形成诉讼。
2022年10月28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判决周某、朱某偿还刘某借款13万元。周某、朱某面对生效的判决文书置之不理,刘某申请执行。在案件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多次联系两人未果,多次寻找周某、朱某二人的下落,没有找到,也没有查到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暂时搁浅。原来,周某、朱某因为生意失败,欠债较多,为躲避债务长期在外务工。朱某没有想到,这次回来办事,刚到家就被申请人发现了踪迹,进行了举报。
朱某被带上警车后,不停地给刘某打电话,声称马上筹钱还账,想求得刘某的原谅,不想进拘留所,但是刘某没答应。下午3时多,因为朱某与申请人没能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干警将朱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送进了拘留所。如果朱某继续赖账,等待她的将是更为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