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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至2023学年

市级中小学“三好学生”评选开始

2023-05-24 02:11:52 京九晚报

  昨日,记者从商丘市教育体育局获悉,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我市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评选2022至2023学年“三好学生”活动。

  “三好学生”在全市具有正式学籍且在校实际就读的全日制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学生中进行评选推荐。

  2022至2023学年商丘市中小学“三好学生”名额一共1400名,各县(市、区)名额分配如下:永城市140名,夏邑县140名,虞城县140名,柘城县140名,睢县135名,宁陵县110名,民权县135名,梁园区125名,睢阳区135名,示范区100名,市直100名。

  中小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包括: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邻里好评。学习兴趣广泛,刻苦勤奋,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提问,勤于思考,乐于探索,各学科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开朗乐群,不怕困难,有坚强的意志品质,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教育体育局指标分配名额,根据当地普通中小学校学籍人数,集体研究确定市级“三好学生”指标分配办法,并予以公布。学校上报的推荐名单必须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的意见,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确保评选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中小学校对上报的市级“三好学生”推荐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市教体局对各单位上报的人选进行核查,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推荐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名额不再递补。核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