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在全市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根据《商丘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推进方案》(商发〔202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按照《商丘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推进方案》(商发〔2023〕8号)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总目标,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目标、动态、成效和经验,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为扎实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工作举措
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平台作用,突出主流媒体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的宣传优势,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形式,以城区为重点迅速掀起宣传高潮,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各地各单位要在各类场所设置宣传标识、开展集中宣传,努力形成多元化、多方位、多层次宣传格局,做到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氛围浓厚。
(一)突出抓好阵地宣传。各地、各单位、各媒体要充分发挥好现有宣传阵地优势作用,积极配合示范创建工作,运用“报、网、端、微、屏”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宣传。同时,利用广场、公园、长廊、讲堂、橱窗、专栏、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场所设施,迅速打造一批新的宣传阵地,确保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宣传阵地建设全覆盖、无死角。有关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交通要道及广场等重要位置设置的大型广告牌和电子屏幕进行宣传,各县(市、区)在本地主要行政办公区域、行政服务中心、重点公园、城区河道、主要交通路口、高速进出口、商场进出口、宾馆、银行网点、移动联通电信通讯营业厅、景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部位均要设置固定宣传展板,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专栏。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常态化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和设置固定宣传栏,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设置固定宣传栏、宣传标语。各窗口服务单位要在显著位置摆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标语展板,大力宣传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强大宣传攻势。
(二)用好行业平台宣传。市直各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和行业主管优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医院、学校、银行、酒店、餐饮、影院、公交车、出租车、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沿街门店、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旅游景点等行业统筹安排宣传活动,利用户外、车载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同时在显著位置、重点部位设置固定宣传栏、宣传标语。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宣传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1。
(三)举办专题访谈节目。在市广播电视台开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题访谈栏目,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访谈。
(四)广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工作纳入“法律八进”活动内容,各县(市、区)、各单位通过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宗教场所活动,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全民知晓率和参与度。
(五)大力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突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主题,创新宣传载体、形式和内容,加大政府投入,积极打造以“一圈+两翼”为框架的商丘法治文化阵地。“一圈”是指:以市区为中心,打造城区“一城(睢阳区商丘古城)一河(示范区日月河)三园(睢阳区汉梁文化公园、梁园区廉政公园、示范区应天公园)一故道(梁园区黄河故道)”为代表的市区法治文化圈,高标准规划设计和建设,助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两翼”是指:以东部永城市、夏邑县、虞城县和西部民权县、柘城县、宁陵县、睢县为延伸,挖掘本地文化优势,打造“一地一特色,一处一品牌”的县域法治文化带,高标准推进,扩大宣传效应。
(六)高标准打造“商丘法治文化宣传长廊”。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以城区包河两岸(包河中州路桥至包河长江路桥)为阵地,集中打造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的“商丘法治文化宣传长廊”。通过设置创城宣传公益广告、法律法规宣传橱窗、法律宣传漫画等多种形式,融知识性、文化性、艺术性为一体,让广大市民在娱乐休闲中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文化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同时了解创城、认同创城、参与创城,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全部参与、主动认领任务、积极做好配合,结合各自职能职责,高标准建设好本单位法治文化阵地、普法阵地。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高标准做好规划设计,提供条件、搞好服务、做好指导,高标准建成以城区包河两岸为阵地的“商丘法治文化宣传长廊”。
(七)充分培育和挖掘工作亮点。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培育打造法治建设工作新亮点,及时把法治建设中的新亮点、新经验、新做法报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办公室。各县(市、区)每周要上报至少1项典型工作经验材料,市直各单位每月要上报至少1项典型工作经验材料。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办公室将择优刊发和推广。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单位宣传方案,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以提高知晓率、满意度为目标,组织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精准化的系列宣传活动,并于6月5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细化宣传工作方案报市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办公室审阅同意后,再以文件形式下发。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把握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的关键点,找准宣传的切入点,高位推进,多措并举,加大投入,迅速提升宣传聚合效应。宣传内容要注重时效性和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法、寓教于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宣传标语牌、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的制作,原则上要统一使用本方案制定的标语口号;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用语要规范得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尤其是大型公益广告牌、公园广场固定宣传栏等,要与其他国家级创建活动的相关要求相融合。要加强负面舆情监测和管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上报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处置。
(三)长短结合,务求实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工作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要坚持长远规划和阶段性安排有效结合起来,一以贯之,久久为功。要不断创新完善宣传形式和载体,做到既有声势又有实效。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迅速全面掀起宣传高潮。同时,宣传工作要坚持长期性和持久性,不搞一阵风、不走形式,贯穿创城全过程。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和信息工作。县(市、区)每月要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题信息4条以上,市直单位2条以上。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办公室常态化开展督导暗访,每月定期通报各地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情况、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信息上报数量和刊发情况。并将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和信息工作纳入全市年度法治建设考核重要内容。
联系人:赵坤鹏 联系电话:3263163
邮 箱:sqfzzfsfcj@163.com
附件:
1.商丘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任务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