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出彩中原伟大实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河南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评选工作已经启动。
评选范围为,河南省2023年全日制普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中专、高职高专、本科)、毕业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评选比例为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评选的基本条件包括: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校期间获得省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以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体育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成绩荣誉或奖励的毕业生;道德品质突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的毕业生。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在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或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过表彰的,可直接推荐,不占用学校2%的指标名额。
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各学校(单位)也可根据本校(单位)实际情况对省优秀毕业生予以表彰和奖励;《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优秀应届毕业生如参加各类就业双向选择活动时,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