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召开
5月9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召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全力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长曾凯讲话。市领导常忠伟、杜玉枫等出席。
会议指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永城在新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盯目标任务,保持攻坚劲头,拿出过硬举措,确保创建成功。
会议要求,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一体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完善信用承诺制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认真做好规章备案工作。要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深入落实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服务保障作用。要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探索飞行监督、伴随式监督,注重发挥外聘监督员作用,深入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积极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加大审计力度,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三零”创建,实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要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要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开展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年度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等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各项决策部署、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会议宣读了《永城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推进方案》,并就各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