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开始申报
昨日记者获悉,202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开始申报了,我市各高校符合条件的个人请在5月4日18时前进行申报。
据了解,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传播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统计学、国际问题研究等。
本届评选实行限额申报。双一流高校不超过60项,省特色骨干大学和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不超过40项,其他本科高校不超过15项,高职高专学校不超过5项。
本届评奖的奖项等级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成果参评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特等奖和一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著作权存在争议者;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非第一作者不得申报;与省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省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教材和教辅,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暂不受理申报;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
本届评奖由各高等学校科研(社科)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成果申报的审核、汇总工作,不受理个人申报。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省教育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发现学术不端或学风问题,对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取消申报资格。申报单位要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向省教育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个人申报通道将于2023年5月4日18:00关闭。申报单位须在2023年5月18日18:00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