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记者从商丘市发改委获悉,为深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市场化改革,我市发布了《商丘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明确,深化我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市场化改革,到2025年基本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意见稿》提出健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充分结合12345、12315等投诉渠道,持续推进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清理整治,确保国家明确的各类不合理收费项目全面取消到位。
合理分担接入工程费用。《意见稿》提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接入工程设计建设方案,提高用户接入效率,降低接入工程成本。健全政府与企业的合理分摊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分担费用筹资渠道。按规定由当地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相关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的,不得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另外负担。
规范工程建设安装和运维收费。《意见稿》明晰用户承担费用情形。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改造工程费用由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合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明确应纳入企业经营成本的建筑区划红线内相关管理运行维护费。推进建设安装环节市场化。建立建筑区划红线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建设安装环节公平开放和市场竞争机制,同步健全建设安装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强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价格管理。《意见稿》强调要严格按照法规条例开展城镇供水价格、配气价格、集中供暖价格制定等事项,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价格,做好电价政策落实相关工作。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意见稿》要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应抄表到户、服务到户,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主动公开,严禁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或其他费用,严禁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实施垄断行为。
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意见稿》提出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完善编制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健全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深化行业“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放开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市场准入限制。
如果对《意见稿》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可以在5月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登录商丘市政府网“意见征集”(http://www.shangqiu.gov.cn/hd/yjzj)浏览相关正在征集意见的内容并在页面底部提交意见或建议;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商丘市府前路1号市行政中心1535房间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调控管理科(封面注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字样),邮政编码476000;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sqfck@163.com(主题请注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