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商丘市区共发生涉及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交通事故2081起,占交通事故总量的60%以上,共造成102人死亡,2665人受伤。广大市民群众反映强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对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的意见建议。
市委、市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召开听证会议的基础上,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分阶段推进规范管理:
第一阶段:自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对市区核心区域8条主要道路进行规范管理。
对涉及邮政寄递、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残疾人用车等民生保障的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进行统一车辆外观标识编号,统一规范管理。
同时,采取加密站点、加频班次、增加车辆、增开专线等措施。目前,市区每天投入公交车辆1460余辆、新增610辆,公交线路84条、新增21条,其中,学生专线26条、新增10条,校园环线6条,切实保障群众便捷出行。
交通秩序规范管理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至目前,涉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事故占比下降43%。
第二阶段:自2023年4月1日起,继续对8条主要道路规范管理,核心区域的规范管理将进一步完善方案,优化措施。
感谢广大市民对市区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维护好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商丘市区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