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一大早,被执行人潘某就来到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面见执行法官谢俊生。
原来,2019年6月的一天,潘某经人介绍,与汪某某结婚。后来,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汪某某因索要彩礼,将潘某诉至民权县人民法院。2021年8月24日,该院经审理,依法判令被告潘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给原告汪某某彩礼款4.3万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潘某因各种原因迟迟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今年3月7日,汪某某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汪某某与被执行人潘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转入执行程序。潘某竟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为惩戒其失信行为,谢俊生将其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行为。
自3月24日起,该院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持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豫剑执行”集中执行活动,并组织干警多次到潘某家中进行强制执行。但每次潘某都与执行干警“擦肩而过”,成为“漏网之鱼”。抱着侥幸心理的潘某,东躲西藏,既影响了生活,也不敢外出打工,生怕被执行干警“逮”个正着。
为案结事了,谢俊生本着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的原则,多次做潘某父母及其家人的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传导压力。最终,潘某心灵受到震慑,积极筹措钱款,表示愿意履行法定义务。于是,4月7日一大早,被执行人潘某在其家人的陪伴下,携带4.3万元现金,来到该院执行局,返还了彩礼款,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鉴于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定义务,并知错就改,经批评教育后,谢俊生报请院领导批准,撤销了对潘某采取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