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检察公益诉讼助推烈士墓地重归庄严肃穆
细雨霏霏,微风瑟瑟。4月4日9时,修葺一新的宁陵县逻岗镇张庄烈士墓前庄严肃穆,从四面八方涌来的人们鞠躬、献花,瞻仰、致敬,为在新中国成立前牺牲的3位无名烈士举行祭奠活动。雨水打湿了他们的衣服,泪水湿润了他们的眼角。
当天,该县人民检察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逻岗镇党委、镇政府党员干部代表,一同为张庄烈士墓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并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以这种特别的方式致敬英雄、缅怀先烈。
“过去,这座烈士墓园杂草丛生、无人管理;如今,碑文清晰、环境整洁,成为我县一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这一切改变,源于我们的检察公益诉讼。”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建立告诉记者。
不能让损害烈士尊严的事件发生
宁陵县逻岗镇张庄村西北角100米处,有一座埋葬着3名无名烈士的墓地,是县委、县政府于1958年修建的,为纪念3名在新中国成立前牺牲的通讯兵、侦察兵。2011年,解放军某部和逻岗镇政府共同设立纪念碑,2020年,被宁陵县人民政府列为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据当地老人介绍,3名烈士并不是一起被杀害的。新中国成立前,两位八路军战士执行侦察任务时被伏击而牺牲;而另一位八路军战士是后勤通讯兵,新中国成立前跟随大部队经过逻岗,因肩挑无线电通讯设备跟不上部队被土匪截击、杀害。
3位烈士牺牲后,当地村民就将其尸体收殓,埋葬在了逻岗集东面。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为纪念先烈、教育后代,重新安葬了烈士,将坟墓迁移到张庄村西并立了纪念碑。每年清明节等节日,都有很多机关干部、教师、学生、部队官兵到烈士墓前敬献花圈。这里已成为宁陵一处重要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基地。
2022年9月,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张庄烈士墓周围杂草丛生、碑体脱落受损。
“这种情形不符合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氛围的要求,不仅损害了革命烈士的尊严,也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宋冯韬告诉记者。
为让烈士拥有一个安静肃穆的环境,灵魂能够有尊严地长眠,他们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履职,对该烈士墓进行修缮并加强日常管理。县委、县政府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拨付专项资金,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逻岗镇政府实施具体工作,对烈士墓进行全面恢复修缮。
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
4月4日,清明节前夕,为深切缅怀革命英烈的丰功伟绩,加强英烈保护,传承红色精神,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决定联合县有关部门举行烈士墓揭牌仪式,并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以这种特别的方式致敬英雄、缅怀英烈。
当天,记者在张庄烈士墓处看到,墓冢共有3座,东西排列,均为圆桶顶,水泥砌筑,南北长2米、高1米。墓南耸立着大字金光闪闪的“烈士纪念碑”,该碑底座8立方米,四角圆柱,顶端有五角星,总高7米。南面大字是“烈士纪念碑”,东面是“为国牺牲,永垂不朽”,北面是“死难烈士万岁”,西面是“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字体气势磅礴、苍劲有力。
上午9时,纪念碑前,宁陵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群工部部长权洪涛,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建立共同为“宁陵县逻岗镇张庄烈士墓”揭牌。县人民检察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逻岗镇党委、镇政府党员干部代表肃立默哀。
随后,宁陵县人民检察院还举办了“祭扫英烈·情慰忠魂”清明节祭英烈活动,检察干警神情庄重,排着整齐的队伍依次缓缓走进墓园,怀着无比崇敬之情感受先烈们为国家和人民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气概和无畏精神,表达了对革命先烈的深切缅怀和无限敬仰之情,以此悼念革命烈士的千古不朽忠魂。
权洪涛告诉记者:“这个工作意义很重大。今后,我们要加强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爱国主义精神,激励我们进一步做好每一项工作。”
以法治之力捍卫英烈荣光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一定要牢记红色政权是从哪里来的、新中国是怎么建立起来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褒奖英雄模范、弘扬英烈精神。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该法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实施,让全社会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氛围更加浓厚。
宋冯韬告诉记者:“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对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红色宝贵资源。保护英雄烈士设施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范围中的一个领域。”
宁陵县逻岗镇党委书记马兴伟动情地说:“随着张庄烈士墓的揭牌,我镇又新增一处红色教育场所,这对于弘扬革命精神,跟随革命烈士足迹,为共产主义事业不懈奋斗具有深远意义。今后,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对烈士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其爱国主义素质教育主阵地作用,传承红色基因,向社会传递铭记历史、缅怀先烈、尊崇英雄的强大正能量。”
宁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效栋则对该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烈士墓毁损情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他说:“让烈士有尊严地长眠,这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愿望。我们要努力让烈士享受应有的尊荣,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这一重要红色资源,让红色基因工程代代相传。”
逻岗镇张庄村69岁的耿兴利是一名党员,从2011年起就义务当上了“守墓人”,坚持祭扫烈士墓13年。他说:“如今,经过维护修缮的烈士墓焕然一新,恢复了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已达到为社会提供良好瞻仰和教育场所的标准。今后,我将更加努力,继续义务祭扫维护烈士墓。”
青山绿水留浩气,苍翠松柏慰英灵。田建立说:“加强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爱国主义精神,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保护英烈荣誉名誉,捍卫英烈荣光,筑牢信仰之基,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