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想出去打工怎么买不上车票呢?我愿意和对方协商解决!”3月27日,被执行人夏某某联系执行干警,在电话中着急地说。
2022年5月,原告崔某某与被告夏某某经媒人介绍相识。认识后,被告经常以各种理由向原告借款。不久后,双方按农村习俗订立婚约,原告向被告支付彩礼等费用合计32.7万元。结婚当天,被告就离开原告家,并把原告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拉黑,要求解除婚约。双方就彩礼返还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至法院。经审理,永城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彩礼、借款共计29.7万元。
判决生效后,夏某某等人一直没有履行义务。崔某某于2023年3月初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夏某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不予理睬,几天后,想出去打工,却发现自己买不了车票了。夏某某担心自己也被失信曝光,不仅生活受到限制,还会被人指指点点,遂联系了执行干警。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夏某某了解到不履行裁判文书的严重后果,希望能得到申请人的谅解。执行干警通知双方当事人到院协商。
被执行人经多方筹措,现场支付原告5万元。因经济困难,剩余部分希望能按期偿还。拟定了还款计划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