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03-22 08:5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和影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法治商丘考核。二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市政府常务会议6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行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内容。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印发实施《商丘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法治商丘(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细化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积极推进“五个纳入”考评机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导,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按时报告并公开全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强化服务保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全面推行清单之外无审批。市级2132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清单动态管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特殊环节事项清单》,规范政务服务特殊环节和中介服务。二是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完成全市10个县(市、区)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中心(站)实现全覆盖。设置“跨省通办”“全豫通办”“办不成事”窗口,开展电子证照转制工作,我市应制证率达到100%。全市注册“商通办”APP人数超271.1万,掌上可办政务服务事项1443项。市级2132项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不见面审批”,居全省第1位,行政许可即办件占比居全省第3位。三是市场准入环境便捷高效。实行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办结,比全省要求时限缩短2.5天。全市非准入许可类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试行无人审批,企业简易注销“一网通办”。支持85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全市共登记各类市场主体89.7万户,同比增长22.4%,数量居全省第3位。四是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学习宣传周”活动,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贯彻力度。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整改问题779项,办结群众投诉136个。发挥我市银行企业信息共享暨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对接融资金额达193.44亿元。开展“企业法治体检”510余场次,解决法律问题330个。建立保障“三个一批”重点项目“点对点”联络机制,为1046个联系点提供法律服务,是全省第一个实现全覆盖的地级市。
  (二)以良法促善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一是重点立法推进有力。先后修订《商丘古城保护条例》《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商丘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商丘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制度规范统一协调。认真落实《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向省政府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报备准确率达100%。审查备案文件25件。全面清理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保留319件,废止107件。
  (三)落实决策机制,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持续提升。一是重大决策科学依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开展重大决策政策意见征集活动51次,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8项。严格合法性审核,全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117件、市政府常务会议题195个、会议纪要22件。二是法律顾问规范有效。出台《商丘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商丘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和律所库管理办法》,110人和12家律所入选全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和律所库。市政府现有法律顾问6名,发挥法律作用30余次。
  (四)坚持执法为民,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一是执法体制集约高效。扎实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明确乡镇职责清单,通过“减县补乡”,平均每个乡镇增加编制24名,基层执法工作力量得到有效充实。制定《商丘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拟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权88项,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权28项。二是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布行政执法主体475个,清理行政执法证件447个。58名法律工作者入选全市行政执法监督(案卷评查)人才库。开展委托行政处罚清理工作,梳理委托行政处罚15项。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备案11起。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专项提升活动,对14个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理监督线索11起,处理行政执法投诉16起。三是执法服务更加文明。开展服务型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论知识测试,行政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持续加强。开展行政调解“三个融入”试点,民权县作为试点单位已使用行政调解告知引导书112份,口头调解案件数量69个,书面调解卷宗16卷。开展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试点,永城市作为试点单位已开展行政指导500余次,免罚减罚案件400余件,涉及金额90余万元。在市场监管、医保、交通运输等部门持续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落实防控举措,降低违法风险,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五)完善应急体系,预防处置突发事件依法有效。一是应急管理体系持续完善。扎实推进应急预案制订编修,已修订印发34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成立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煤矿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构“3分部6组12班”扁平化防汛指挥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商丘市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度(试行)》。二是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加强。建立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与江苏省宿迁市应急管理局签订应急救援联动协议,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协同处置能力。建立我市应急救援力量快速投运工作机制,举行“应急使命·2022”防汛综合演练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形成应急能力提升项目“6中心+1协会”建设布局,全市各级储备各类抢险物资及装备223.84万件(套),抢险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突发事件预警发布持续强化。不断完善应急指挥“一张图”,加强数据互联互通,推进26家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双重预防体系系统数据完善,开展防灾减灾宣传“七进”活动,加强各类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持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六)强化协调联动,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一是调解工作扎实推进。积极发挥行政调解作用,探索行政调解“三个融入”。成立商丘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组建商丘市人民调解中心。围绕“六防六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16944起,化解15927起,化解率94%。二是复议渠道畅通便捷。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精神,出台《行政复议流程》等六项工作制度,依法受理复议案件177件,审结159件。三是应诉能力持续提升。出台《商丘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细则》。全年发生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70件,在已审结的诉讼案件中实现“零败诉”。四是府院联动全面开展。建立我市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府院联动全覆盖,圆满完成省市两级19起涉党政机关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清理任务。
  (七)强化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一是建议提案办理见质见效。对61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归纳梳理、逐件交办,通过上门走访、外地调研、邀请座谈、实地视察等形式,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效。二是政务信息公开规范透明。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9897条,微信公众号“商丘政务”阅读量达到175.3万次,成为促进政令畅通、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持续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完成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1+N”矩阵建设任务。三是专门监督作用有效发挥。积极探索“巡审结合、纪审联动”工作机制,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审计监督,发挥财政监督作用,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夯实防惩统计造假的主体责任。四是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市共享平台归集各类信息7.8亿条,出具信用核查报告6300份,“信用商丘”网站访问量突破4500万次。推动多领域“信易+”场景应用,突出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面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反馈有效案例1013个。
  (八)强化科技保障,数字法治政府不断提升。一是数字化转型战略稳步实施。开展我市数字城市一期项目建设,建立全市信息化项目“1+4+N”审核管理机制,审核通过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17个。二是政务数据“聚通用管”。全面开展系统和数据普查,全市共梳理出系统777个,梳理事项19048项,目录数9142个,完成率达到100%,位居全省第一方阵。《2022中国数字城市竞争力研究报告》中,商丘市位列全国百强榜第78位、河南省第4位。三是“互联网+监管”不断深化。在全省率先建成市、县(区)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监管事项数据覆盖率居全省第1位。省重点民生实事“豫事办”全市实名注册用户普及率居全省第1位;上架事项可用率、事项月使用率均为100%,居全省第1位。
  (九)夯实法治基础,基层治理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全市配备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村(居)占比达92.7%。举办培训班200余场次,培育“法律明白人”1.8万余人。在省司法厅的调查回访中,我市群众满意度居全省第1位。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和“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活动。举办我市首届“青少年法治杯”书法展。推荐申报7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二是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强化。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攻坚活动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820件,提供咨询2.1万余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
  2022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个别单位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结合本单位职责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展缓慢;有的单位领导干部学法不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区域间、部门间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参差不齐。
 (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有的单位未制定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的单位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取相关方面意见还不充分;有的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机制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聘而不用”现象。
  (三)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不均衡,少数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单位执法队伍老龄化、专业人员不足,执法能力不适应工作需要;基层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持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完善拓展。
  (四)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有些县区对推进府院联动工作不积极;政府与法院之间衔接沟通不够顺畅,个别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效果不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不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还未常态化。
  四、下步工作与打算
  2023年,全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为契机,自我加压、争先晋位,为推进商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督促各单位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任务分工方案,抓好工作落实;抓住“关键少数”,全面提升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治观念,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公开常态化,根据决策事项对社会和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等因素,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更好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力度,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服务型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依法办理投诉举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四)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会议,建立市级府院联动工作任务清单,指导各部门加强与府院沟通联络,推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将府院联动工作情况纳入法治商丘建设考核范围,适时开展督导,推动府院联动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