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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慈善组织(基金会)2022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开始

2023-03-20 07:41:18 京九晚报

  昨日,记者从商丘市民政局获悉,我市慈善组织(基金会)2022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已经开始,各慈善组织(基金会)应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据了解,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规定,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报告应当包括年度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慈善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情况。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逐项报告其本年度开展的公开募捐情况以及使用本组织公开募捐资金执行的已结项或尚未结项的项目(含本组织公开募捐资金拨付其他组织机构执行的项目)实施情况及财务状况,逐项列明收支明细,并作为慈善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审计报告中。其中属于重大项目的,还需按要求进行专项审计。

  作为委托人或受托人开展慈善信托的慈善组织,应当报送其受托或委托设立的慈善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专项报告。

  2022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在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前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

  对未按要求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不参加年报年检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市民政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