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学会正确消费
又是一年“3·15”。3月14日,记者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获悉,该中心将围绕今年“3·15”主题“提振消费信心”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并充分发挥各个行业维权工作站和商会、协会、媒体的资源优势,多点面、多渠道立体宣传维权服务深入开展,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权益保护,有效改善营销环境,全面提振市场消费信心,拉动市场消费经济增长。
“当前,消费形势呈现出新的变化。”商丘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主任曹大峰说,“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行为更加趋于理性,线上消费等新零售模式成为重要消费渠道,品质化个性化消费特征明显,国货国潮消费升温,大宗消费市场下沉。面对新形势,我们加强统筹,聚焦汽车、家电、餐饮等重点领域加大促销力度,加快培育新型消费,改善消费条件,提升供给能力,加快推动全市消费规模扩大、结构升级,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曹大峰表示,今年他们将统筹凝聚各方力量,促进消费维权共建共治更加有力有效。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桥梁纽带和维权平台作用,推动与立法、司法和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联动,引导新闻媒体和消费者主动发挥监督作用,督促行业企业积极发挥自律作用,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筑牢消费维权共建共治“保护网”。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结合以往的消费投诉热点,作出消费提醒:
老年保健多警惕不实承诺,别轻信。老年人应谨慎选择和购买保健品,在保健品消费过程中,要时刻保持警惕,牢记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蓝帽子”标志,并在正规商家、药店或企业购买。切忌轻信“送礼送健康”“送产品”“送米送面送鸡蛋”等一些保健食品推销者的免费赠送、免费检查、免费试用、免费旅游等活动,避免掉入消费陷阱。当发现购买物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投诉,依法主动、有理有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房屋装修注意合约,小心谨慎避免“陷阱”。对于电话联系业务的装修人员,消费者在确定装修前,一定要先确认该人员所属公司的真实性、 合法性,看其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具备装修资质,公司是否有固定的工作地址和联系方式,不要被“散兵游勇”蒙蔽。
选择教育培训莫盲目,理智甄别才能保障权益。参加教育培训,切勿轻信培训机构营销人员的游说,应选择正规培训机构,认真查看协议约定条款,理性对待营销宣传,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谨防网络培训陷阱。此外,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和项目时,应及时从教育部门了解其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预付消费要谨慎,不良商家“跑路”要防范。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一定要慎重,核实经营者的注册信息,查验发卡企业是否在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签订协议时查看合同有无不公平条款,谨慎办理大额预付消费卡。一旦发现购买了预付费卡或者充值了的商家、企业突然关门停业,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或投诉、举报。
广大消费者如在消费活动中合法权益被侵犯,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鲁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