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梁园区人民法院对欠债不还的“失信被执行人”张某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同时,视其后续的履行情况采取下一步的执行措施。
王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10月,被告张某分两次向原告王某借款共计1.1万元。另,2021年2月,王某代张某向案外人偿还借款3万元后,张某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内容为“今借到王某肆万壹仟元,用于车款周转”,并约定了还款期限。还款到期后,张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王某无奈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偿还借款。
判决生效后,梁园区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督促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张某却一直躲避执行三年。虽然执行陷入僵局,但法官并未就此放弃,时刻关注着张某动向,并告知申请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行踪及时向法院报告。
2月24日,执行法官获悉,张某在水池铺乡某地出现,随即赶往现场,将久不露面的张某成功拘传至法院,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对张某进行法律讲解,督促其自觉主动履行,但张某仍不履行判决义务。目前执行法官还在继续做张某的工作,在限定的时间内如仍不履行,将被依法拘留。
朋友之间遇到困难给予帮助,借款人理应心存感激,知恩图报。可张某借款后不思感恩,借钱不还,开庭拒不到庭,执行期间达成的还款协议也是故意推脱,严重丧失了朋友的底线,完全不讲任何道义,针对类似的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将决不容忍,依法严厉进行打击,坚决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