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组织年检开始
2月27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开展2022年度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请各单位按时报送年度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年度检查。
据悉,年度检查内容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依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财务管理、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组织机构设置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公职人员兼职和党组织建设情况。
在年度检查中,登记管理机关本着年度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年检材料和年检重点落实情况,依法进行公示,合理确定年检结论,认定年检结果。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符合下列情形的,确定为年检合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依照章程开展活动,未发现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收入和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有关变更登记及机构设置备案手续;认真按民主程序办事;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结论合格;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年检。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依法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是合法社会组织应尽的法律义务,无故不参加年检,将视为“拒不接受或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登记管理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列入监督管理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予以行政处罚,直至撤销登记。
记者 鲁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