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工作已经启动,相关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材料。
据悉,此次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书面材料审查的范围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满一年的企业。
中央(省)属驻商企业、市直企业的评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其他企业的评审工作由所在辖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企业分支机构评审工作,由分支机构所在辖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书面材料审查的内容包括: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书面材料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按部门或职业工种分类,抽取总数不少于15份,用人单位职工少于15人的提供全部劳动合同),2021年1至12月份工资发放表,2022年1至12月份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职工名册,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202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表。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提供日期,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至本企业营业执照审批机关同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书面材料审查结果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步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商丘)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按照守法诚信等级和书面材料审查结果对企业进行动态监管,并作为评优评先、劳模评选、招标投标、公司上市、资金支持、资格(质)审核、资格等级评定、和谐劳动关系评选等劳动保障守法情况审查的重要依据,据实出具相关证明。
没有参加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书面材料审查的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出具劳动保障守法情况的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