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内容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市教体局均不予承认,一律无效
房子属于某某学区,买了房子孩子就能进入某名校就读……这种听上去很有诱惑力的商品房推销宣传有可能是虚假的。昨日,商丘市教体局发出提醒,我市个别房地产开发商、楼盘、销售公司、中介进行的所谓的“学区”“学区房”宣传,均为企业行为,市教体局均不予承认。
据了解,市教体局近期陆续接到市民反映,市区个别房地产开发商、楼盘、销售公司以“学区房”名义推销商品房,或在销售时宣传所售房屋属于某某学校学区、某某教育集团,甚至承诺买房即可入读某学校等情况。市教体局表示,这些宣传内容已涉嫌违反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我市个别房地产开发商、楼盘、销售公司、中介进行的所谓“学区”“学区房”宣传,以及擅自作出的购房与入学挂钩承诺,均属企业行为,市教体局均不予承认,一律无效。
为更好地维护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正确引导公众合理预期,避免引起误解,造成不必要的潜在纠纷,市教体局提醒我市购房者,入学问题可到房产属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咨询,所有学区划分的相关政策均以教育行政部门官方发布为准。
据了解,学区划分比较复杂,涉及历史沿革、行政区划、生源密度等因素,需综合考虑学校规模、学位数量、周边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及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学区划分一旦确定,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将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