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记者获悉,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成长成才,我省决定开展“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以下简称“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活动。
“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全省拟评选“基层就业卓越奖”高校毕业生50人、教师10人。每所高校可推荐毕业生2人、教师1人。
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政治合格、扎根基层、工作突出等基本条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含10年),在基层岗位工作时间3年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期间,工作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教师候选人应满足政治合格、作风优良、服务一线、工作突出等基本条件;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原则上从事就业工作3年及以上;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勤恳务实,奋勉向上,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根据相关要求,各高校制定申报组织办法,明确申报标准及工作程序。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教师候选人,按照要求报送省教育厅进行评选。各高校对拟推荐的毕业生和教师要在全校范围公示不少于5天,接受监督。根据各高校推荐材料,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择优评选出河南省“基层就业卓越奖”。
对评选出的基层就业卓越奖毕业生和教师进行集中表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奖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