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招生考试部门获悉,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将于3月上旬开始进行。
据介绍,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所有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高招体检,并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将于3月6日开始,4月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考生须在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医疗单位)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规定选用,非指定的体检医院(医疗单位)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未经高招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考生要合理饮食,科学用眼,不乱服药物,将身心调整到最佳状态,遵守体检纪律,按时参检,诚信应检。体检时将认真核查身份信息,对于存在冒名替检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确因伤病等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在规定时间参检的考生,请及时向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经核准后,根据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按时补检。拟申请在高考中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在高招体检期间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