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首批命名的“枫桥式人民法庭”,睢县人民法院河堤法庭、夏邑县人民法院会亭法庭、永城市人民法院高庄法庭榜上有名。
睢县人民法院河堤法庭积极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便捷高效司法服务,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职能,取得了良好成效。
夏邑县人民法院会亭法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实践,不断创新,通过分层次打造“站+点+室”的司法为民服务模式,强化法律宣传,多点发力,多元赋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打好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组合拳。积极推进辖区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法治化建设,推动社会治理效能得到明显提升。
永城市人民法院高庄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多元解纷中的“支点”作用和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打造“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镇”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在努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