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商丘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宣传活动在商丘古城举行。本次活动主要以新修订的《商丘古城保护条例》为主要宣传内容,营造全社会共同热爱古城、保护古城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商丘古城以及部分历史文物、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推介。
该活动由市名城办主办,市人大法工委、市名城办、市司法局、市古城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睢阳区有关负责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古城研究专家、古城居民和商户代表等参加活动。
商丘古城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商丘的文化名片、城市会客厅。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商丘古城及其历史、文化,意义十分重大。过去的一年,商丘古城保护工作经历了不平凡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名城办和各成员单位通力配合、共同努力,紧紧围绕“古城风、现代味、人间色、烟火气”,做到“符合名城保护要求,符合规划要求,满足现实需要,获得百姓认可”四统一,按照“历史文化保护区、新型社区、5A级景区”三区融合发展的理念,台账化、系统化、规范化推进古城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春节期间,古城游客络绎不绝,商丘古城“活了”,烟火气恢复了。
市名城办今后将持续推进商丘古城保护建设工作,全力推进古城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落实好服务群众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古城保护的宣传力度,切实运用好各种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真正让名城保护理念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关心名城保护、人人参与名城保护的浓厚氛围。将以这次宣传活动为良好开端,以新修订的《商丘古城保护条例》发布实施为重要契机,与全市人民一道讲好商丘故事,传承好商丘文脉,共同为保护好商丘古城贡献力量。
“商丘古城承载着商丘4000多年来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传承,是全市人民心目中的无价之宝。为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古城,充分发挥商丘古城的影响力,彰显商丘古城独特魅力,维护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地位,市人大常委会将《商丘古城保护条例》定为我市获得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法规。《商丘古城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保护了商丘古城的传统格局、重要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要素。”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培东接受采访时说。
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贾长城认为:“商丘是传统文化的高地,也是圣人文化圈的中心区域。保护和发展好商丘古城的文化在新的历史时期,将会给商丘带来新的机遇。商丘古城的保护和传承离不开文化的支撑,只有对我们祖先的文化心存敬畏并合理挖掘利用,才能使古城文化成为我们的财富,才能使中华民族的文脉更加源远流长。”
古城居民代表韩启民对记者说:“过去的一年,古城变化挺大的。我们家就在古城里,感觉越来越舒心,有盼头,日子会越来越好。”
活动中,有关部门设置了宣传展板,现场发放调查问卷,请市民在留言板上签名留言,向大家解读“怎样保护古城,如何宣传古城,破坏古城会带来什么影响”等相关内容,让大家意识到保护古城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