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3-02-15 04:29:28 来源:商丘日报

为了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1号)的规定,我们对商丘弘泰置业有限公司提交的“虞城县弘泰名郡商住小区”项目(坐落于虞城县漓江大道南段西侧),申请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认定该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现准予销售。预售范围为:2#、6#、7#楼。预售许可证号:2023年第003号。

特此公告

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