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记者从商丘市财政局获悉,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会计考办的有关要求,2023年度全国初级和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南考区)将于5月13日至17日采用无纸化方式举行。
参加该考试报名的基本条件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要在2月14日前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czt.henan.gov.cn/ztzl/kj/)提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实际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14日00:00至2月27日23:59,网上审核时间为2月14日8:00至2月28日12:00,网上交费时间为2月14日8:00至2月28日18:00,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9日00:00至5月13日23:59。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全国会计考办要求,统一报名结束后,将不再进行本年度考试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