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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征求意见稿)》发布

我市计划新增4100名残疾人就业

2023-02-07 02:33:50 京九晚报

  2月3日,记者从商丘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就业创业支持体系,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商丘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以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名统计为依据,根据残疾人就业现状和潜力确定了两年新增4100名城乡残疾人就业的任务目标。

  在主要措施中,《意见稿》提出,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建立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制订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选取一批业务范围覆盖较广、岗位较多的市内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开展民营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活动,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结合残疾人就业特点,重点培育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广泛社会影响的助残就业服务项目,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各县(市、区)建立的“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康复机构等要认真开展辅助性就业。发挥街道、社区、残疾人亲友组织、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各方作用,推动辅助性就业加快发展。市级残联要积极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劳动项目调配工作,开发、收集、储备劳动项目,打造产品和服务品牌。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和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按规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支持。

  此外,还明确了将采取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行动。

  为确保各项行动得到落实,《意见稿》规定了组织保障、政策、资金、信息和宣传5个方面的保障条件。组织保障部分要求各级残工委和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构共同参与协调,各分项行动参与部门指导地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并对各级残联责任进行了明确;政策保障部分就分项行动所涉政策提出了要求;资金保障部分为确保现有残疾人就业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信息保障部分以实现残疾人就业数据互联互通为手段,确保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培训更加精准,任务目标有据可查;宣传动员部分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各个节点广泛宣传残疾人就业各方面内容。同时加大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宣传表彰力度。

  另外,《意见稿》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各项行动牵头单位和部门责任分工,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并在2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政策落实情况效果评估。并按照要求每年向省残工委办公室报告情况。

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