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表彰第一届见义勇为模范
近日,市人民政府作出决定,授予江京华、江飞群体和张亚坤等6名个人“商丘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各颁发奖金10万元。
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群体。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全市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发展,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经评选推荐和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柘城县老王集乡东街村委会江陈楼北组江京华、江飞群体和永城市蒋口镇洪楼村骨堆集组村民张亚坤、神火集团新庄煤矿职工蒋咏阳、夏邑县城关镇城里村村民孙建军、夏邑县骆集乡杨徐庄村村民常占锋、虞城县刘集乡新庄村村民刘壮、柘城县皇集乡皇集村委会二组村民皇甫雅良等6名个人“商丘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市人民政府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英勇无畏、匡扶正义的英雄精神,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高贵品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入推进平安商丘建设、谱写新时代商丘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 王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