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林黛玉教香菱学律诗感悟
在《红楼梦》第四十八回和四十九回中,作者曹雪芹浓墨重彩地描绘了林黛玉教香菱学作格律诗(亦称近体诗)的故事。读后,感到这好像是特为初学格律诗的人编写的启蒙读物。虽是历史小说,可林黛玉教香菱学诗的门径,在当下,仍不失为一份好教材。
无论是否读过《红楼梦》原著,对林黛玉其人大都耳熟能详,而香菱是谁?知道者却不甚了了,因她是《红楼梦》众多人物中的小人物,即使读过原著,也不一定熟稔于心。香菱原名甄英莲,她是乡宦甄士隐的独生女,出身富贵之家,生得袅娜纤巧,本应有个美好的前程,然而命运多舛,五岁时被人贩子拐卖,养大后先是被卖给公子冯渊,后被薛宝钗的弟弟薛蟠抢去做了侍妾,后随薛家进京住进贾府的梨香院,改名香菱,其地位低于小姐而高于丫鬟。她虽地位低下,可十分仰慕大观园小姐们作诗填词的精神生活,尤为敬佩黛玉那诗家的气质和作诗的才华,一心想拜黛玉为师学写诗。黛玉很称赏,便收她为徒。
黛玉教香菱学作格律诗,首先要她多读名人佳作,以提高见识和鉴赏力。然而,自唐代至明清,格律诗名人佳作如满天星斗,读谁的,读哪些,从何体入手?为解决这个难题,黛玉给香菱擘画了一条循序渐进的读诗套路。黛玉道:“你只听我说,你若真心要学,我这里有王摩诘(王维)全集,你且把他的五言律读一百首,细心揣摩透熟了,然后再读一二百首老杜(杜甫)的七言律,再李青莲(李白)的七言绝句读一两百首,肚子里先有了这三个人作了底子,然后再陶渊明、应玚、谢、阮、庾、鲍等人的一读……不用一年的工夫,不愁不是诗翁了!” 黛玉的主张与南宋诗论家严羽《沧浪诗话》中“入门须正,立志需高,以汉魏晋、盛唐为师,不作开元、天宝以下人物”的观点完全一致,这是古代学律诗最有影响力的一种套路。香菱勤学聪明,对黛玉规定必读的诗作,都能达到“细心揣摩透熟”的程度。如读王维的五律《使至塞上》时,能抓住“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诗句中构成生动意境的“直”“圆”等字,反复玩味,再三思索,揭开其所以能产生艺术魅力的秘密,对香菱细读品味的精神,连“才自清明志自高”的探春小姐都赞不绝口。
黛玉教香菱学律诗要她必得熟知并恪守格律。格律诗从体制上划分为五绝、七绝、五律、七律和长律,其基本要素主要体现在平仄、押韵、对仗和粘对方面。在古代诗歌中,这种诗体“门槛”最多,现代诗人闻一多曾把写律诗比作“戴着脚镣跳舞”。所以古往今来人们认为它太繁琐,太难写,把它看成是高不可攀的雅事。黛玉为了使香菱在格律面前不望而止步,使她尽快掌握规则,便鼓励她说:“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幅对子,平声对仄声,虚的对‘虚’的,实的对‘实’的。”黛玉寥寥数语,把写律诗比作写对联,将规则深入浅出地讲得明明白白,意思是说写律诗并非难事,只要掌握住平仄、对仗、押韵、粘对四大基本要素,勤学苦练,必能玉汝于成。至于黛玉是如何具体地指导香菱学习格律的,曹雪芹没有一一细化,但从香菱写成的佳作可知其情。在指导创作时,黛玉给她出了一个题目:《七律·咏月》,限用《平水韵》上平声“十四寒”韵。香菱得题后,便茶饭无心,一头栽进作诗的构想中。她日思夜想,挖心搜胆,三易其稿写出了令黛玉、宝钗、探春、惜春等几位小姐交口称赞的诗作《七律·咏月》:精华欲掩料应难,影自娟娟魄自寒。一片砧敲千里白,半轮鸡唱五更残。绿蓑江上秋闻笛,红袖楼头夜依栏。博得嫦娥应借问,何缘不使永团圆?
香菱这首成功习作,不但能联系自身实际,使情与景交融,营造出哀伤悠远的意境,而且在格律上能做到平仄有序、粘对守规、对仗工整、押韵合辙。这充分验证了黛玉对格律的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否则,初学写诗的香菱不会写出格律如此规范的作品。
黛玉教香菱学律诗,特别强调“不以词害意”。格律是律诗的形体,诗意是律诗的灵魂。黛玉很看重格律,但更看重意境。她对香菱说道:“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是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作不以词害意。”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不要过分强调格律而损坏诗意。她的这种诗艺理念,从香菱的诗作《咏月》中就看得清清楚楚。总的看香菱所作《咏月》是一首合格的七律,但细究起来也有瑕疵,明显的破绽就在韵脚上。黛玉的要求是用《平水韵》上平声“十四寒”韵部,而诗的尾联对句“缘何不使永团圆”的“圆”属于邻韵下平声“一先”韵部,与韵脚“难”“寒”“残”“栏”不在同一个韵部,不符合格律诗一韵到底的要求,这种“邻韵通押”的做法只允许在首句入韵的情况下使用,放在其他韵脚上均为“出韵”。在古代,特别是科举考试,只要出了韵,不管诗意多么高深都视为不合格。黛玉是格律诗方家,明知“出韵”,可为什么没有给香菱指正呢?显而易见,这符合她“不以词害意”的主张。《咏月》的尾联中 “团圆”二字将月与人合咏,自然双关,诗意优美,在“十四寒”韵部中再也找不到比下平声“一先”邻韵“圆”更能表达诗意的韵脚字了,为此香菱只好遵从黛玉老师“第一是立意要紧”的理念,选择“出韵”。黛玉的诗艺主张绝非空穴来风,古往今来,宁伤格律而“不以词害意”的律诗并不鲜见,最为典型的当数唐人崔颢的《黄鹤楼》,该诗前两联违背平仄、对仗规则,可宋代诗评家严羽在《沧浪诗话》中仍把它誉为唐代七律“第一”,且世代传颂。
由黛玉教香菱学律诗,我联想到当今中华诗词学会倡导的“求正容变”主张,其本质是,格律诗既要继承传统,又要发展创新;既要追求形式大美,又要讲究形式服从内容。而黛玉的“不以词害意”与当今倡导的“求正容变”可谓一脉相承,其宗旨都是要使诗作达到“思飘云物外,律中鬼神惊”的目的。笔者以为,黛玉的律诗创作理念,实际就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观点,只不过是借林黛玉之口罢了。曹雪芹是十八世纪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家,也是一位杰出的诗人,虽时过境迁近三百年,但他的理念对今人仍有重要指导意义,它有利于充分发挥格律诗以大美的形式和深邃的诗意,滋养读者心灵的功能。
□张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