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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纳税人变更登记流程简化

2023-01-12 02:10:05 京九晚报

  昨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获悉,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明确自今年4月1日起,简化纳税人变更登记操作流程。

  据了解,简化纳税人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的业务包括自动变更登记信息、自动提示推送服务、做好存量登记信息变更工作。

  自动变更登记信息。自4月1日起,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不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自动同步变更登记信息。处于非正常、非正常户注销等状态的纳税人变更登记信息的,核心征管系统在其恢复正常状态时自动变更。

  自动提示推送服务。对纳税人办理变更登记所涉及的提示提醒事项,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精准推送提醒纳税人;涉及的后续管理事项,核心征管系统自动向税务人员推送待办消息提醒。

  做好存量登记信息变更工作。4月1日前,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尚未在税务部门变更登记信息的纳税人,由各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信息,分类分批完成登记信息变更工作。

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