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阳区的刘先生12月26日求助称:“我的业余时间比较充裕,想利用自己的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运营,不知道该如何进行申请。”
记者报告:“以前我是做生意的,现在不做了,平时也没啥事。”刘先生说,自己平时的时间非常充足,而且自己的私家车也基本闲置,“如果能从事网约车的话,不但不用整天闲着,还能利用私家车增加收入”。
接到刘先生求助后,记者就此采访了商丘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如果符合条件的话,是可以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该工作人员表示。
该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商丘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商交〔2016〕445号)规定,商丘市网约车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外观颜色必须明显区别于巡游出租汽车,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标识;安装符合《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和发票打印设备;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网约车车辆价位不低于本地本月销售的巡游出租汽车裸车平均价格的1.3倍以上(以购车发票为准),且不得高于当月厂商官方网站报价;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车辆,登记所有人为本市户籍,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之日未满3年的车辆;车辆所有人须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须购买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不低于10万元);车辆属于个人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
此外,该工作人员还提醒,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起,我市新增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