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监督职责 规范废旧机油处置
近期,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过程中,发现部分乡镇车辆修理厂存在废旧机油未张贴危险标识、无专业储存器具、无专业处置流程等现象,引起该院的高度关注。
在永城市某乡镇的一家汽车修理店内,检察干警们发现该修理店内环境脏乱,地面油迹斑驳,空气中也弥漫着刺鼻的味道。经营者对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机油随意堆置,未设置符合标准的储存器具,也未张贴危险废物标识,部分临时储油罐甚至存在渗漏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废机油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其收集、运输、储存、处置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调查中发现的废旧机油存在管理不规范、处置不当的问题,而且部分废机油流至地面,不仅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影响,而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渗入地下,污染水源和土壤,具有严重的安全隐患和造成环境污染的潜在风险,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问题整改刻不容缓,永城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组织干警进行立案调查,先后向10余个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肩负起管理职责,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引导相关店铺规范废旧机油收集、储存和处置程序,建立管理台账,设立危险废物标识,严厉打击私自处理和违法倾倒的行为。同时,要求行政机关开展集中走访,加强对辖区内汽车修理行业危险废物的监管,对行业存在的乱象进行排查,依法依规督促整改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消除危险废物污染,切实维护周边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我们将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发挥公益诉讼‘利剑’作用,持续跟踪落实问题整改进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肩负起监督管理职责,引导汽车修理行业废旧机油规范化处理。同时与行政机关形成协同治理合力,维护群众的良好生活环境和宜居生态环境,为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贡献检察力量!”永城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胡仲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