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污染源头防控 保障产地环境安全
——访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曾庆国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源头治理工作事关全链条的首要环节,必须从严抓实抓好。”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曾庆国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食品安全产地净化行动,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统筹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为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提供了良好环境保障。
为进一步严格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降低粮食等农产品中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保障粮食生产核心区农产品质量和土壤环境安全,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了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以“十三五”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为基础,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了应纳入排查清单的企业全部纳入,建立企业现场排查“一企一档”资料。同时,加强涉重金属企业日常监管及现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涉重金属违法排污行为。持续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切实保障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
推进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是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成败的关键。为此,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县(市、区)全面系统开展了重点监管单位土壤隐患排查工作,督促辖区内重点监管单位企业逐项落实主体责任,并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查土壤污染隐患。2022年,动态更新了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共45家,并向社会公开,现已全部完成并提交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土壤污染隐患,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造成土壤污染。
“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要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曾庆国介绍,该局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动我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目前,我市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企业7家,VOCs简易低效治理设施提升改造企业18家。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商丘市城区9条河道“长治久清”治理成果,我市建立健全了城区河道日巡查、日督办机制,落实河(湖)长效监管机制,明确了城区9条河道的分管责任人和具体巡视责任人员。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对城区9条河道范围内的岸坡垃圾、水面漂浮物、沿河污水管网、检查井、沿河调节阀门、排污口等,认真开展日巡查、日督办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对我市11处县级黑臭水体多次督导,加强河道管理,防止返黑返臭,努力从根本上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与此同时,我市强力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修复工作,谋划实施了一批生态缓冲带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项目,推动河湖水生态恢复。谋划了睢阳区大沙河临河店乡段河湖缓冲段生态修复项目和虞城县沱河(响河)段河湖缓冲带生态修复项目,围绕“一带一网两环五区多廊道”的总体布局,积极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曾庆国表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实现商丘市天更蓝、水更清、土壤更安全为主线,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加大产地环境安全管控力度,守护好居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报融媒体记者 高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