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上,大雾弥漫,市区能见度很低。11月22日晚我市已发布大雾Ⅲ级预警,我市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浓雾天气,部分县市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强浓雾。至25日夜及次日上午,我市仍将出现浓雾天气。需关注浓雾天气对交通出行、户外活动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商丘高速交警提醒,冬季是雾的高发季节,雾天行车能见度低,视线不清,驾驶员容易产生错觉。同时,由于路面湿滑,车辆制动性能变差,容易发生侧滑或造成车辆倾翻,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更需谨慎。
1 启动应急响应级别
进入冬季,大雾天气增多,商丘高速交警大队迅速反应,完善大雾天气应急预案,制订完善大雾天气交通应急管控预案,建立省际、区域、部门、中队交通应急管理协作机制。并协调气象部门强化大雾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跟踪天气变化,做到早发现、早准备、早防范。
据介绍,高速交警大队及时启动应急机制,遇到大雾天气,大队要求全员上岗,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并做好准备工作。联合路政、收费站、服务区等部门,要求各部门及各级领导第一时间在岗在位,保持联络畅通。三是根据路况信息进一步加大人员投入,调整勤务部署,防止发生严重交通拥堵。
此外,高速交警还加强道路巡逻管控,针对大雾、团雾多发于凌晨1时至8时的规律特点,调整勤务安排,增加巡逻班次、密度,及时发现处置雾情。通过现有道路监控资源,实时监控大雾天气、道路通行情况,指挥路面巡逻执勤警力及时处置警情。三是设置警示标识。强化在事故多发路段、易堵路段增设限速标志或设置减速设施等,必要时通过警车引导等措施,限制车辆行驶速度。
一旦出现大雾天气,高速交警随即与路政、气象、养护、施救等部门共同做好应急预警、事故处理、疏堵保畅、抢险救援工作,建立协作机制,全力做好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并实施区域联合,积极协调相邻宿州、亳州、菏泽高速交警支队及周口、开封等高速交警支队,在团雾、大雾天气期间,及时通报有关路面情况和工作信息,针对突出违法行为实施综合治理,统筹落实交通管理措施,保障管辖区域路畅人安。此外还推进省际联动,与相邻省份高速交警建立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协作机制,落实“省界最大限度不封闭”措施,发挥区域合作优势,互通情况,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合力做好省际交界疏堵保畅工作。
发现或接报团雾、大雾警情后,立即在雾区两端电子显示屏发布预警信息,并通过沿线电子显示屏、车载显示屏等,实时发布、明确提示车辆限速值,警示驾驶人保持安全速度、安全车距。并控制进入高速公路流量。视情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关闭大雾发生路段沿线收费站入口。对道路能见度较高的,可采取间断放行措施,削减进入高速公路流量。
发现或接报团雾、大雾警情后,视情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公路客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对于已进入雾区的重点车辆,引导至服务区、停车区等待通行。
对于能见度不足50米或者能见度不足100米且有逐步恶化趋势、车辆无法安全通行以及雾区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全线联动、全线管控,关闭高速公路入口、服务区出口,必要时关闭主线站,远端流量控制,近端车辆管制,防止双向车辆继续驶入雾区。
高速公路封闭后,在雾区所有出口、服务区、停车区设立分流点,将高速公路封闭前驶入主线的车辆分流、引导至服务区或驶离高速公路。对无法分流的车辆,引导至分流点依次停放,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疏散车上人员,并在车队尾部应急车道设置警车,警示、提示来车有序停放。
除了维护交通安全,还要强化民警自身安全防护。高速交警大队高度重视民警执勤安全防护,加强安全防护教育和检查,提高民警安全防护意识。配齐防护装备,提前做好警用装备设施的配备和检查,保证齐全有效、安全使用。并规范防护程序,要求民警明确执勤执法站位、车辆应急前检查、防护装备配戴等与民警自身安全息息相关的执法环节和程序,引导分流及拦截车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设置交通设施、利用信号灯控制车辆减速、停车等非直接分流拦截方式,有效阻止车辆冲入分流区、事故区等区域。高速交警大队还加大对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装备的投入,确保民警的发光背心、对讲机、执法记录仪、警示标志牌、手持式照明灯等安全防护装备安全有效,提醒民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做好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快速救援、快速排险以及现场警戒工作,确保车辆和民警人身安全。
2 雾天行车要领要记清
“雾天行车要领:一减、一加、一开、二慎,几个关键词一定要记清。”商丘高速交警大队十中队中队长刘海伟提醒市民,并对这几个关键词进行了解释。
减速行驶。根据能见度的不同,降低车速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 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 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加大行车间距。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不得跟得太近,一旦前车出现突发情况,也可为自己留有足够的应急距离和反应时间,通常与前车的安全距离为正常车距的3倍。
开前后雾灯或双闪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雾天行车不要使用远光灯,因为远光灯的设计是大面积照射,容易在雾天造成散射,开启远光灯会在驾车人眼前造成散射光团、一片雪白,反而看不见前方。
谨慎变更车道。雾天能见度太低,看不清楚对向车道和相邻车道情况,不要随意变更车道,大车小车各行其道。同时在这里尤其要提醒一些大型车辆驾驶员,大型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得占用左侧车道。
慎用紧急刹车。突然紧急刹车,后车往往来不及反应,从而导致追尾。若需要刹车,可连续轻点几下刹车,不仅可以起到提醒后车的作用,还有助于控制车速。
3 雾天抛锚这样做
汽车抛锚是一件让驾驶员非常头疼的事,如果是大雾天气夜间抛锚,不少驾驶员更是手足无措。高速交警教给您正确的处置方法。
“在雾天或夜间等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一定要降低车速,拉大车距,打开雾灯、示廓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确保行车安全。”刘海伟说。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事故时,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示,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同时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拨打商丘高速交警报警电话(0370)3263111,也可直接在“河南高速公安”微信公众号直接点击“一键报警”,即可准确定位现场所在位置,切不可在现场停留,也不要留在车内,严防发生次生事故。
同时高速交警特别警示:在高速公路桥梁、临水临崖等路面,在做好安全警示提示的基础上,车上人员一定要看清周边环境,采取安全避险措施,切勿盲目翻越桥梁护栏,坠桥会更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