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而此次《办法》等文件的出台,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至此,备受瞩目的个人养老金终于启航。
□哪些人能参加
□怎么选产品
□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每年最高能缴多少
《办法》对个人养老金作出了明确定义,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
据我市金融专家李仑介绍,个人养老金属于第三支柱保险中有国家制度安排的部分。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办法》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万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纳。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今后,国家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适时提高缴费上限。
《办法》还明确,鼓励参加人长期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
细则要求,覆盖人群必须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排除了退休人员。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已达10.4亿,其中在职人数约为7亿。理论上讲,这是个人养老金账户有资格开户的基本人群。其中,缴费能力最强的就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目前约有3亿人。他们未来会否开户,可能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税收优惠政策能否到位,二是金融机构在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上,能否维持令人满意的长期投资收益率。
各大金融机构积极“备战”个人养老金
规则已经明确,市场发展前景可期。眼下,各大金融机构都已经开始积极“备战”个人养老金。不同产品之间竞争力有何差异?今年上半年,各家金融机构都在加快对养老金融领域的布局,积极推进有关部门的创新试点,不断丰富养老金融产品。
银行方面,目前已有包括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开通了个人养老金预约专属通道;券商方面,目前已有包括中信证券、广发证券等在内的10家券商通过个人养老金系统验收测试,多家券商表示,正在积极筹备和探索个人养老金代销业务;保险机构方面,包括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国寿养老、平安养老险在内的多家险企公开表示,正在积极筹备个人养老金产品准备和系统开发等工作。
据了解,建设银行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建设,大力推进养老储蓄、养老理财等养老金融产品创新,加快个人养老金系统建设,为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贡献力量。目前,在个人养老金业务方面,建设银行已经在系统、制度、营销、服务等方面作好了充分准备。已在同业首批实现系统功能连通,支持在柜面、智慧柜员机、手机银行和网银渠道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同步加快打造个人养老客群服务体系,搭建养老资金积累、养老服务消费一体化金融生态。
李仑认为,目前4大类金融机构都已经有了相对成熟的产品。公募基金有养老目标基金,保险公司有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银行理财子公司有养老理财,商业银行也有特定的养老储蓄产品。目前,养老目标基金商业表现较好,净资产已经突破1000亿元。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养老金产品净资产规模也已经逼近1000亿元。商业银行的养老储蓄产品尚未正式落地。保险行业有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和税延养老险,但这两个产品商业表现并不喜人,规模基本上只有几十个亿。
在他看来,未来,个人养老金的发展将考验金融机构的产品研发能力和业务创新能力。这二者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不同机构的人才储备,需要既懂金融又懂养老的复合型人才。高端专业人才的储备依然是金融机构的当务之急。
李仑说,最重要的还是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投资管理能力,能否为账户所有人提供非常可观的长期投资收益率成绩单,真正打动和吸引个人养老金账户所有人。李仑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设不仅会影响每个投资主体,也势必给未来的资本市场带来深远影响。个人养老金的发展不光解决了普通民众补充养老的问题,还将改变未来家庭理财习惯,将“赚快钱”观念转变为全生命周期下的养老储蓄,在这种导向下,长期投资将会更受推崇。同时,个人养老金也会为资本市场带来源源不断的长期资金。
“养老金本身是一个庞大的机构投资者,它会改变资本市场的投资结构、市场环境和市场生态,我们可以期待,中国股市也能拥有10年的长牛慢牛。”李仑说。
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对于市场广泛关注的税收优惠政策,《办法》明确,税务部门依法对个人养老金实施税收征管。
另据11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万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
缴费环节,1.2万元/年的税前抵扣额度对应不同的个人所得税率,节税金额则介于360元至5400元之间。而在领取环节,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其中,7.5%对应此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适用税率。目前,针对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的通行做法有两种,即只对缴费征税(TEE)或税收递延(EET)两种模式。TEE模式是在缴费阶段征税,投资阶段、领取阶段免税。EET模式是在缴费阶段、投资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