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请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11月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提醒,请借款人在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时,按期履行《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如果不按期正常归还贷款本息,将会影响个人信用,还可能产生诸多不良后果。
多付罚息复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以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国家标准GB/T51267—2017)和《借款合同》约定,按日计收逾期罚息、复利。罚息按逾期本金乘以原利率上浮50%计算,复利按逾期利息乘以原利率上浮50%计算。
无法正常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权益。住房公积金贷款产生逾期记录的借款人将无法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等业务,还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严重失信人员还可能限制其在一定年度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业务。
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逾期还款记录将向“信用商丘”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送,由此产生的信用不良后果由借款人承担。
影响借款人及家庭正常生活。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将伴随终身,严重不良记录不仅对个人今后再贷款、再就业、出行、消费等产生影响,甚至可能会影响子女升学、就业。
面临民事诉讼。借款人连续逾期3期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