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记者从商丘市司法局获悉,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公布了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我市7个村(社区)入选。
我市上榜的7个村(社区)分别是:永城市高庄镇黄李村、夏邑县曹集乡冉庄村、虞城县城郊乡郭土楼村、睢县城郊乡保庙村、宁陵县城郊乡胡二庄村、民权县王桥镇麻花庄村、睢阳区古宋街道办事处书苑社区。
据《司法部 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要求,在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民政厅(局)逐级推荐和评选的基础上,司法部、民政部有关部门对各地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了严格复审,形成了拟命名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并予以公示。
据悉,自2004年起,司法部、民政部在全国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命名“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于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