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了省际水域“跨界河长检察长”
9月16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联合永城市河长办工作人员一行7人到淮北市濉溪县,就落实两地联合河长、联合检察长制进行实地走访并会签相关文件,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携手保护水生态环境的积极作用,合力解决跨界河流的治理难题,构建水生态治理新格局。
永城市位于豫鲁苏皖四省交界处,境内沟河较多,其中,沱河、浍河、王引河等经该市流入安徽省濉溪县。首先,他们在濉溪县河长制办公室、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带领下,对沱河濉溪段开展了联合巡河巡查,实地考察了沱河徐楼闸、河道周边生态环境治理、两侧硬化绿化和河长制落实情况。
随后,他们来到位于濉溪县城南的乾隆湖进行参观学习。乾隆湖是采煤塌陷区改造形成的治理工程,是淮水北调工程淮北市的入口,总面积1.7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1.37平方公里,是濉溪县中心城区内最大的采煤沉陷水域。经过改造,乾隆湖水清岸绿、风景优美,成为老百姓生活休闲的好去处,被评为淮河流域幸福湖,是安徽省河湖治理的典范工程。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濉溪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朱海峰、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继红相继介绍了落实“河长+检察长”的工作情况。随后,永城市河长办和濉溪县河长办、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和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濉溪县、永城市联合河长和联合检察长制文件。
接下来,两地将按照本次走访形成的共识,加强协同联动和工作沟通,着力突出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协助河长及相关主管部门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统筹运用好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帮助解决单纯依靠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河湖治理难题,支持、监督相关行政机关在跨界河流管理中依法行政、全面履行职责,真正发挥双方在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灾害防治能力等方面的保障作用,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