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11时10分,夏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铁骑队员宋大岗、陈龙两人巡逻至城区和谐大道与南御道路口时,发现路口北侧和谐大道上一大包货物“躺在”路面上,严重影响了过往车辆。
两人立即停下车,将该货物抬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时间过去了10多分钟,也没有失主前来寻找。
两人通过查看货物包装,发现外面包装上有收货人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宋大岗立即拨打收货人电话。但货主对货物的丢失毫不知情,只是说其货物是衣物,是通过某物流进行发货的。货主通过联系物流公司,得知送货员正在驾车送货,根本不知道货物丢失。
30分钟后,接到信息的送货员李某某驾车赶到货物丢失现场。
原来李某某当天上午驾驶轻型货车送货时,由于捆扎不牢固,导致一大包货物掉了下来。李某某并没有察觉,直到接到电话,才知道货物在中途丢失了。核实无误后,宋大岗、陈龙又帮李某某将货物抬上货车后才驾车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