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赵法官帮我追回欠款,这面锦旗代表了我的心意,望您收下!”6月17日,拿到钱后的申请人胡某一边向睢阳区法院执行法官连连道谢,一边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
2021年11月,秦某向胡某借款9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了还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到期后,秦某未能按期偿还。经胡某多次催要,秦某仍下欠4.3万元拒不归还。后胡某一纸诉状将秦某诉至睢阳区人民法院。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秦某承诺于今年1月30日前给付胡某借款4.3万元。协议生效后,秦某仍未按规定时间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还款义务,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赵伟依法向被执行人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其名下财产信息,一直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赵伟多次通过拨打电话敦促秦某尽快履行,秦某一拖再拖,拒不还款。案件执行一时陷入瓶颈。
仔细翻阅卷宗后,赵伟发现在秦某被查封的账户中除了普通银行储蓄账户,还有一个工资账户。赵伟据此推断秦某所在单位很有可能为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果然,经过进一步排查后发现,秦某虽然退休多年,但存下了不少公积金,并且其账户余额足以支付所欠账款。事不宜迟,赵伟随后立即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对秦某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查封,并将所欠案款划入法院执行账户,案结事了。
如愿以偿领到了被拖欠的4.3万元欠款,申请人胡某激动之余特意定制了写有“执法为民 一身正气”的锦旗敬赠承办法官赵伟,对睢阳区人民法院高效执行、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表示高度赞扬和由衷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