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自5月1日起,我省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据悉,此次发票摇奖活动采取两次摇奖模式。第一次开奖为即时开奖,设置5档奖项,分别为2元、5元、10元、50元、100元;第二次为定期开奖,设置3档奖项,分别为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
据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负责人介绍,可以参与摇奖的发票范围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参与行业范围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此外,红字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自开票之日起已超过180天的普通发票、发票票面金额20元(不含)以下的普通发票、购买方为非自然人的普通发票不能参与摇奖。
记者获悉,参与发票摇奖和领奖非常简单,并且均在线上进行。第一次摇奖,消费者可以使用支付宝参与摇奖,进入支付宝“发票管家”,点击“发票摇奖”功能菜单进行摇奖。第二次摇奖要同时满足已参与第一次开奖、经系统校验、已采集发票持有者个人信息三个条件才可以参与。获奖信息和奖金,也均通过支付宝发送。
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销售方拒绝向购买方提供发票或提供虚假发票的,购买方可拨打12366,通过纳税服务热线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