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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银行网贷,更须监管网贷平台

2022-01-05 09:50:00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2022年1月1日起,《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正式实施。网贷新规对银行机构互联网贷款的出资比例标准和跨地域经营进行了限制,还对集中度风险管理、限额管理的量化标准提出了要求,要求各机构在2022年7月17日前有序整改完毕。

网贷新规指出,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应服务于当地客户,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符合银保监会其他规定条件的除外。对此,有专家认为,网贷新规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是直接的,对商业银行的集中度、跨区经营、核心风控能力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对互联网平台的影响是间接的,能够对互联网平台以小规模出资放大杠杆的业务操作行为进行约束。然而,依笔者之见,网贷新规除叫停商业银行异地网贷业务外,更须对网贷平台经营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和规范。因为网贷平台才是金融监管的薄弱环节。

网络上动动手指,验证一下身份,就能轻松借到钱……相对传统借贷,网络借贷因审核周期短、放款流程简单而受到借款者青睐。然而,网贷良莠不齐,存在很大的消费风险。一些网贷平台,雁过拔毛、巧立名目,让借款人防不胜防。特别是随着监管趋严,如今各个网贷平台套路越来越隐蔽,除了会员费、违约保险、旅游券,有的以管理费、手续费、服务费等各种名义扣除借款人的费用。无需抵押担保、“万元日息2元起”,成为不少网贷广告的主打卖点,但实际年化利率一般在10%以上。

在消费观念与国际接轨的呼声中,在各类消费资讯的鼓动下,部分国人争先恐后地抛弃“以俭为德”的古训,大踏步走进“举债消费”的行列,而一些年轻人纷纷加入了举债消费的行列。不可否认,举债消费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其价值依旧存在,不能因噎废食。然而,举债消费只适应特定人群和特定时段,目前还不可能成为一种趋势。特别是,对于在校大学生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来说,举债消费是一种高风险的消费方式。可见,年轻消费者应慎重选择网贷产品,以免落入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的陷阱。

众所周知,网贷是新生事物,其经营行为,远远比不上商业银行规范。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甚至监管根本就没有“上线”,导致有的网贷平台目无相关法律规定,自定霸王条款,自设收费规则,在网上布设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的陷阱,诱使一些年轻人“奋不顾身”地往下跳。一旦陷入网贷陷阱,无力偿还,一些网贷公司,便采取暴力催债手段,严重危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可见,困在过度消费里的年轻人负债累累,隐匿于经济发展上行阶段的社会金融风险,也不断积累,其危害性不容小视。

因此,规范银行网贷,更须监管网贷平台。首先,应建立网上信贷资格准入制度,明确放贷额度、利息标准等重要事项;完善网络金融监管机构,对网络信贷平台进行实质监控;加大对不规范、不合法网贷平台的清理整顿力度,不断净化网贷市场;严厉打击雁过拔毛、巧立名目、“砍头息”等变相“高利贷”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基本权利。特别是,应加强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力度,帮助其养成审慎的习惯,引导年轻人端正消费心理,理性消费,合理消费,避免落入网贷陷阱,影响家庭和睦与人身安全。